世界知识产权日~这些知识产权知识要了解→
4月26日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知识产权听起来很“高大上”
其实离我们生活很近
【资料图】
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和它打交道
当你翻开一本书
当你用软件看剧看电影
……
这些行为都会和知识产权产生关系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通常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这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版权知识问答
问题1: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中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享有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也可以是除作者之外的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需要指出的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必须是自己创作的,不是抄袭别人的;二是必须是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创作;三是必须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如发表权、署名权、广播权、放映权等。同时,著作权人也应尽一定的义务,即对其权利作了适当的限制。
问题2:构成作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作品是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之一,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具有独创性。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作品必须是自己创作的,而不是从别人的作品中抄袭来的。所谓创作,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造,即作者通过对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生活进行观察、体验、研究、分析,并对社会生活的素材加以选择、提炼、加工,运用自己的构思、技巧,塑造出艺术形象或者表述科学技术的创造性劳动。二是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创作。智力成果的范围很广,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创作只是智力成果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比如,在生产过程中运用自己的经验和智慧,添入了某种催化剂,使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在体育比赛中出人意料地摆出新的阵容、阵式,战胜对手等,这些也属于智力成果。三是必须是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即作者须以文字、言语、符号、声音、动作、色彩等一定的表现形式,将其无形的思想表达出来,使他人通过感官能够感觉其存在,使作品具有一定的传播性。
维权案例
1.李某某、龚某某等3人侵犯著作权案
案情介绍:《航海王》为日本株式会社集英社创作并发行的漫画作品,上海呵呵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授权在中国境内传播发行该作品。被告人李某、龚某等3人未经授权,使用翻墙软件从推特、百度贴吧等渠道获取盗版漫画《海贼王》后发布在其三人运营的“某某”微信公众号上,通过该微信公众号提供广告服务收取广告费牟利。
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鉴定,可以确定“某某”徹信公众号发布的《海贼王》盗版漫画与日本株式会社集英社发行的《航海王》相应的漫画图画内容相同或者基本相同,构成复制关系。
诉讼过程: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龚某等3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提起公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
检察官说法:根据《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我国作为成员国对文学作品釆取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涉外作品在我国享有著作权。《航海王》《排球少年》等漫画作品在我国粉丝众多、影响力大,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授权通过网络传播上述作品或者盗版漫画,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通过传播侵权作品赚取广告费用属于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知识产权是人类智力劳动的结晶
每个付之心血的成果
都不应该被轻易侵犯
让我们一起了解更多产权知识
为建设更加包容和多元化的生态系统
不懈努力奋斗!
(转自:上海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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