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示】关于暂停网上服务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8 02:09:04 来源:天津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暂停网上服务系统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和我市相关业务需求,天津市税务局将对电子税务局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升级工作安排

(一)定于2023年1月27日17时至2023年1月28日8时、2023年1月30日20时至2023年1月31日8时进行电子税务局升级,期间将会暂停电子税务局及相关子系统(含车购税网上申报及移动终端)、天津税务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系统及相关功能的使用。

(二)定于2023年1月31日17时至2023年1月31日22时进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期间将会暂停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同时会影响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等系统中相关功能的使用。

二、

电子税务局升级主要调整内容

(一)1月27日升级内容

1.优化网页版和APP新办纳税人套餐功能;

2.优化网页版票种核定功能。

(二)1月30日升级内容

1.停用旧版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办理入口的CA登录功能;

2.调整网页版重点税源税收数据采集功能的表样及计算公式。

三、

相关提示

(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系统维护及升级期间请纳税人暂停使用增值税发票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税控盘版、税务UKey版)的发票实时上传及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下载功能,开票可采用离线开具方式,待系统维护、升级完成后可联网自动上传离线开票数据。

(二)本次电子税务局升级涉及所有使用客户端的纳税人。需要在2023年2月征期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必须在完成客户端升级后进行初始化更新,方可进行申报表的填写和申报操作。

(三)电子申报客户端升级方式可分为在线升级和离线升级两种方式,建议纳税人优先采用在线升级方式完成客户端升级。采用离线升级方式的纳税人待系统升级完毕,即可下载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及相关说明文档,下载路径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tianjin.chinatax.gov.cn/)右上角“下载”栏目,建议纳税人优先采用推荐渠道进行下载。

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基线版本为“天津税务电子申报软件离线升级包V3.06.12”,具体内容详见升级说明。

(四)本次升级相关的客户端升级、初始化更新等操作均可通过互联网途径办理,建议您优先通过互联网方式完成上述相关操作。

请纳税人、缴费人合理安排办税时间,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8日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编发:天津税务

标签: 增值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 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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